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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定「雲林縣政府畜牧場申請變更登記審查作業要點」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 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5/2/17
發文日期:2015/2/17
發文字號:府農畜一字第1045503837號
主旨:訂定「雲林縣政府畜牧場申請變更登記審查作業要點」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 查照。
說明函: 檢送「雲林縣政府畜牧場申請變更登記審查作業要點」一份。
正本:本縣各鄉鎮市公所、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
副本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、本府行政處(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農業處
附件:
  • 條文本文
  • 申請書及審查資料表
  • 畜牧場變更審查要點條文
  • 申請書及審查資料表